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
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》(学位[2018]17号),我校启动2018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,本次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范围为一级学科博士点,且新增博士点数量不能超过我校已有博士点数量的5%。拟新增学位点水平需高于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(试行),且要向社会做出承诺,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水平若干年内应达到全国同类学科的前30%。
请学院对于有意向申报的学位点提出书面申请,书面申请签字盖章后于6月6日(下周三)12:00前交至办公楼538。
发展规划部联系人:范丽丽,电话: 82315822
发展规划部
2018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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